3月22日,生態環境部發布消息,第二輪第六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啟動。組建5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河北、江蘇、內蒙古、西藏、新疆5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為期約1個月的督察進駐工作。
據悉,第二輪第六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結束后,我國將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全覆蓋。自2019年7月啟動第二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來,歷時近三年時間。
在六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中,督察組對31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6家央企、兩個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進行督察。
據介紹,在第二輪第六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中,督察組重點關注以下八個情況:
有關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示批示辦理情況;
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
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國家戰略實施中生態環境保護要求落實情況;
嚴格控制“兩高”(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上馬,以及去產能“回頭看”落實情況;
重大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生態環境風險及處理情況;
上一輪督察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立行立改情況;
生態環境保護思想認識、工作推進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
這五個地區有哪些問題需要重點關注
通過上述的督察組重點關注情況可以看出,上一輪督察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將會是此批督查關注的重點方向。
在2016年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中,冀、蘇、內蒙古、藏、新五個地區環境問題均比較突出,如“黑臭水體治理”、“揚塵污染及大氣污染防治”、“偷排廢氣”、“污水直排問題”、“生態環境保護試點項目滯后”“環保設施滯后、短板明顯”以及“飲用水水源地違法項目清理不力”等問題。
對于本次的督察行動,生態環境部強調,對于督察中發現的企業生態環境問題,既要督促有關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嚴格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細化管理,分類施策,加強指導幫扶。對于歷史遺留生態環境問題,既要堅持底線思維,嚴控環境風險,保障群眾利益;也要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努力做到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共贏。(注:原文有刪改)